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案件再审:检方称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admin 阅读:116 2024-10-11 21:06:19 评论:0
10月11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对林振忠涉嫌寻衅滋事案进行了再审开庭。林振忠的辩护律师张祥宇、王保民透露,庭审中,鞍山市检察院指出原审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与林振忠的父亲林树敏有关,后者因追讨债务被控寻衅滋事。据此前报道,鞍山市岫岩县的林忠衡四名子女在代父追债过程中遭遇了一系列刑事指控。其中,林树明和林树敏被指寻衅滋事,而林淑清、林树明、林树敏和林影则被指控犯有虚假诉讼罪。林振忠作为林树敏之子,也牵涉进了这起寻衅滋事案中并被单独处理。岫岩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虽然最终认定四兄妹未构成虚假诉讼罪,但对林树明和林树敏的寻衅滋事指控却经历了复杂过程:两次有罪判决均被鞍山市中院撤销并发回重审。最终,岫岩县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撤回了对林树明和林树敏的起诉,并于2024年6月正式下达了不起诉决定。然而,林振忠的情况有所不同。他最初被岫岩县法院判定为从犯,参与寻衅滋事,获刑两年。尽管林振忠上诉,鞍山市中院仍维持了原判。直至2023年11月,林振忠通过律师向鞍山市中院提起申诉。次年7月,鞍山市中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认为林振忠关于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申诉理由成立。在再审中,林振忠的辩护团队坚持其无罪立场,理由是林振忠被指控的行为与已被不起诉的林树明、林树敏所涉行为重合,且他在案件中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基于“主犯”未被定罪的前提,辩护方认为“从犯”林振忠同样不应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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