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男子高空抛椅被判刑 守护“头顶安全”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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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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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上的安全”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文昌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近日开庭审理。2023年10月15日晚,刘某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为发泄情绪,他摇摇晃晃走到自家六楼的走廊,目光落在了几把木制椅子上。这些椅子每把长约60厘米,宽约70厘米,在寂静的走廊里显得格外沉重。刘某某双手抓起一把椅子,使出浑身力气将其朝着楼下抛去。随后椅子重重砸在负一楼的公共场所区域,回音在楼道里久久回荡。紧接着,他又连续抛下了5把椅子。幸运的是,这一行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毁。物业人员发现刘某某的行为后迅速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将刘某某控制住。面对询问,刘某某满脸懊悔,对自己抛下6把木质椅子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文昌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高空抛物罪。考虑到刘某某具有坦白情节,并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文昌法院的法官介绍,高空抛物虽是平常物品,但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会变成破坏安宁的恶魔。禁止高空抛物是对人性善良的坚守,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对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市民群众要养成文明习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增强法律意识,以案为戒,坚决杜绝“随手抛”行为,自觉增强守法和自律意识。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应建立高空抛物风险排查制度,加强小区内部巡查和管理,安装智能监控等安全配套措施,若发现高空抛物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保障社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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