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重楼(男孩骑行摔倒遭碾压身亡,一场意外背后的两个家庭之痛)

admin 阅读:104 2024-10-11 01:12:06 评论:0

近日,“男孩骑行摔倒遭碾压身亡”涉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执行逮捕,让刚刚冷却了一段时间的事件再次成为舆论焦点。9月5日-6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前往保定市容城县、定兴县,到事件发生的道路现场和涉事司机家中采访,并就网上的争议采访了律师、大学教授和部分网友,以期能够让一个个事前本无关系、事后却又能建立联系的场景和声音,都能被看到、被听到。


(男孩骑行摔倒后遭碾压身亡 来源:网络)


热度再起:


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


“男孩骑行摔倒遭碾压身亡”一事发生在8月11日早上六点,涉事司机姜某开车带着同村的一位工友,前往工地上班。车辆行驶到南台后村时,遇到对向骑行车队,一名11岁男孩突然摔倒在姜某车前,姜某躲闪不及,将男孩碾压,男孩因伤势严重不幸离世。事发当日,姜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逐渐平息的舆论因一纸逮捕书被再次引爆。9月3日,涉事司机姜某亲属孙先生向媒体提供了容城县公安局对姜某的拘留通知书与逮捕通知书:8月11日,姜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8月25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容城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姜某执行逮捕。


消息发布后迅速传播,以“过失致人死亡”为理由逮捕涉事司机,网友展开激烈谈论:一场交通事故怎么就变成了刑事案件?


涉事司机家属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声:孩子的确是被姜某碾压后死亡,但是在骑行中,把孩子碰倒的人没有责任吗?组织骑行的人没有责任吗?公路的管理方没有责任吗?为什么现在所有责任都是由司机来承担?


此前流露出的解释是,事发路段未交付,并未通车,案件由刑警处理。


但网友对这种解释并不买账,不少自媒体、网络博主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对此事的看法,也有网友在相关报道的评论区下展开激烈讨论。该事件也在事发20多天后再次回归大众视线,抢占一众平台的热搜热榜。


涉事司机代理律师周兆成对外称,这起案件应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而非直接转入刑事程序。


(周兆成律师与涉事司机家属)


随后,不少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对司机遭遇表示同情,不认可容城司法机关的逮捕理由。


争议焦点:


是交通事故还是刑事案件


“男孩骑行摔倒遭碾压身亡”一事争论的焦点在于事发道路的判定,在未交付但已实际通车的道路上发生事故,该怎么判定责任和案件性质?


记者在事发道路探访时发现,进入堤顶主路的多条小路上有隔离墩,上面写着“道路封闭 禁止驶入”。目前,有的路口隔离墩还在,有的路口已经被推倒。附近一位村民表示,事发的堤顶路连接定兴、容城两县,北侧和南侧部分路段还在施工,出事路段具备了通行条件,经常有机动车辆通行。记者也看到不时有车辆经过,也有不少人在路上骑车。


(堤顶路口的隔离墩有的被移开,有的还在)


也有网友认为对涉事司机姜某的逮捕理由并无不妥之处,之前曾有类似的案例,司机在没有正常通车的道路驾车致人死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称,如果道路设有提醒标志,司机仍然驶上未允许通车的道路,那司机可能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9月7日,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经纬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时表示,引用此前的案例进行推断本案不妥,刑事案件判定不能类推,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不能用一个案子去推论另一个案子。王经纬律师认为,此案定为“过失致人死亡”有些牵强。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财广也认为不应归为刑事案件,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该案中,多方都有过错责任,应属于民事责任或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背后之痛:


一场意外,两个家庭天塌了


“姜某被带走,他家里人该怎么生活?”在对案件本身争论的同时,也有网友关注到涉事司机姜某家里的状况,对其家人生活表示担忧。


患白血病的妻子、年幼的孩子、悲伤的老人,这是涉事司机家庭目前的状况。


5日下午,记者在司机姜某所在的定兴县南重楼村,见到了姜某母亲、姑姑、阿姨。此时,姜某母亲神情有些恍惚,略显憔悴,说起儿子时,姜母充满了担忧。“我就这一个儿子,生下他的时候自己年龄不小了。”记者发现,在谈起姜某时,她经常说着说着就停下,恍惚几秒后再接着叙述。


(保定市定兴县南重楼村)


“老太太心情低落,一想起儿子就伤心。”害怕姜母一个人在家多想,姜某的姑姑、阿姨每天都来家中,转移老人的注意力。“他和平常一样出门打工,怎么就碰上了这样的事。”姜母告诉记者,她年幼的孙子孙女不知道姜某发生的事,还在等着爸爸回家,她也盼着姜某回家。


姜某妻弟孙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当地下大雨,姜某的房子出现了裂口,在亲戚的帮助下才完成了修缮。如今姜某被带走,妻子孙某身体不好没有工作,家里失去了收入来源,顶梁柱不在了,家里的天塌了。在问起姜某家后续打算时,孙先生只说了句“咬牙坚持”。


(涉事司机姜某一家合照)


不能忽视的是,因这场事故而悲痛的不只涉事司机一家,还有失去孩子的一家人。


“男孩骑行摔倒遭碾压身亡”一事成为焦点后,网上舆论几乎“一边倒”,大多网友同情司机遭遇,批评男孩父亲带不满12岁孩童骑车的行为。“男孩家长也有责任”“为什么带孩子上路”“男孩父亲考虑过安全吗”……在讨论起责任划分时,社交媒体平台出现了很多批判的言论。


也有网友表示,“司机倒霉,碰上这种事确实运气不好,但对方父亲确实失去了自己孩子。”一直关注事件动向的博主郑先生表示,涉事司机的母亲没法见到自己儿子,而男孩的父亲则是永远见不到自己儿子。“丧子之痛是难以愈合的,在不考虑责任怎么定的基础上,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看,我们不该对男孩家庭做出过多的批判。”郑先生认为,一场事故,带给两个家庭的是痛苦和悲伤。“在这场事件中,没有谁比谁轻松,它对两个家庭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也有网友表示,男孩父亲现阶段承受的压力应该也是非常大的,除了孩子离去的悲痛外,还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男孩的家庭应该或多或少看到了这些舆论。”该网友称,虽然男孩家庭没有出来发声,在网上也看不到相关信息,但却在默默地承受及消化这些。


多方声音:


意外或可避免,责任更应厘清


在讨论事件经过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提出疑问,这场意外能不能避免,事前是不是已有征兆,谁又该为这场意外承担责任?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舆论对责任划分的探讨,已经从单一的追究司机责任或追究孩子家长责任变为更综合的考虑,“责任应由多方承担”的论调正在抢占舆论场。


“大家都从那条路走,姜某和其他司机知不知道是封闭道路呢?如果都知道还走,有关部门又为什么没有加强管理?如果管住了,这场意外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有网友认为,事发道路没有正式开通,有关部门不加强管理,不做出有效的制止措施,也是失职,“事发道路已经实际通车较长时间,有关部门为何迟迟不移交道路,是不是也该承担责任?”


(事发后,仍有骑友和私家车在涉事道路通行)


涉事司机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要考虑到该路段处于“已竣工未交付”的特殊状态,还需要探究施工方与发包方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等。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男孩骑行摔倒遭碾压身亡”一案的责任是多方面的,司机、家长、道路管理单位等都有责任。司机直接涉事,家长没有做好监督和保护,道路管理方没有加强对未交付道路的管理,多方面原因造成了这场悲剧。“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清晰明了。”


网友“坐看云卷云舒”曾发文称,在河北小孩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件中,孩子不满12岁,孩子的父亲、骑行组织者、涉事司机甚至道路施工方都有责任。


“责任具体怎么划分,还要等法院的判决,相信法官有能力、有经验处理好这件事。”王忠武认为,当下应该做的是从这件事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社会方需要加强责任意识,不管是对孩子、对他人、还是对社会大众,都要有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于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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