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提示拒绝三无燃气器具 防范安全事故

admin 阅读:80 2024-11-08 16:03:09 评论:0
燃气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若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近期已有多起类似案例发生。近日,河南洛阳一夫妻在家中准备做早饭时,厨房突然爆炸,丈夫烧伤92%,妻子烧伤69%。几天后,丈夫不幸去世,妻子仍在治疗中。同样在河南许昌,一名18岁女生因煤气爆炸事故导致面部和上肢严重烧伤。随着全国消防日的临近,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又称“灶管阀”),以排除安全隐患。选购时应注意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家用燃气灶需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识,没有认证的产品不得销售。除了燃气灶外,燃气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燃气紧急切断阀等配件也应具备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家用燃气灶具自售出当日起,判废年限为8年,超过使用期限应及时更换。使用燃气时要根据气源种类选择合适的产品。鼓励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闭阀、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保护装置,主动防范燃气泄漏风险。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燃烧工况。清理时尽量不要拆动燃烧器部件,以免损伤燃气管路,引发燃气泄漏事故。燃气器具及配件应由专业人员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避免私自安装或改造,以防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购买燃气器具及配件时,尽量选择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电商平台等正规场所。不要盲目贪便宜,坚决抵制无产品名称(商标)、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保留购物凭证,方便售后维护及消费维权。如发现商家销售“三无”产品,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消费者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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