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张福生贪3893万获刑13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admin 阅读:104 2024-10-09 20:05:52 评论:0
2024年10月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张福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法院还决定追缴其违法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案件审理揭示,自1997年至2022年间,张福生利用在公安部及应急管理部等多个职位上的权力和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价值总计3893万余元的财物。这些行为包括直接接受贿赂和通过特定关系人间接收取利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福生的受贿行为性质严重,考虑到他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的行为应予从重处罚。同时,鉴于张福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坦白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多数受贿事实,并表现出认罪悔罪态度,加之其积极退赃且所有违法所得已被追缴,法院因此决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此外,相关报道回顾了张福生案的其他重要节点,包括其被“双开”、因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及长期赌博问题受到处分,以及先后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直至一审开庭审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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