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地出台三孩奖励政策 多项优惠措施助力生育

admin 阅读:132 2024-10-29 10:05:21 评论:0
近期,不少地区在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方面,给予了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更优惠的政策,在经济补助方面也采取了更大的力度。10月25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出台文件《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提出了十项保障政策。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干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情况,在现有假期188天的基础上增加至218天,并同时享受所在单位在岗期间的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民营企业可参照执行。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且已在该县上户口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本县建档的孕妇在公立医院孕期健康检查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建立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保健“一站式服务”。怀孕二孩、三孩的孕妇住院分娩时,如入住特需病房,床位费减半收取。第三孩在6周岁以前,每年免费开展一次血常规、视网膜视力检查、斜视度检查等健康体检。第二孩和第三孩在0-3周岁入托公办托育机构或符合条件的民办托育机构全日托的,每人每月分别由政府补贴300元和500元。第三孩在该县就读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在义务教育学校免收课后服务费。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长幼随学”入学政策。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三年内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相关政策分别奖补10000元、20000元(仅限在该县一次一套房产,不重复奖补)。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可办理3年有效期的县内国有景区免费通行卡和城区公交免费卡(含工本费)。用人单位不得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也不得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

本文 htmlit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m.0517w.org/news/28217.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