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不愿抚养幼女打了8年官司 最终达成调解方案

admin 阅读:138 2024-10-25 12:04:42 评论:0
10月23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一起持续8年的抚养权纠纷案。南京一对父母因不愿抚养幼女而长期争执。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男方同意继续抚养女儿,女方则将抚养费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增加陪伴时间。2015年1月,欢欢(化名)出生。2016年5月,她的父母离婚,她由父亲抚养,母亲定期支付抚养费。此后8年间,欢欢的父亲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或变更抚养权。法院驳回了他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但部分支持了增加抚养费的要求。期间,欢欢的母亲也因探望问题诉至法院。2024年4月,欢欢的父亲以身体状况不佳和收入减少为由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在审理过程中,欢欢的父亲多次发表过激言论,坚持要求女方抚养女儿。欢欢的母亲则表示已再婚并有其他子女,家庭环境不适合直接抚养女儿。此时,欢欢已经9岁。栖霞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告知双方抚养子女是法律义务,劝导他们从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处理抚养问题。尽管双方情绪有所缓解,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法院依托“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对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使他们认识到正确履行抚养义务的重要性。同时,联合区妇联委托第三方心理辅导机构评估双方的心理状况,并提供心理疏导。经过多次心理辅导,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方案:欢欢仍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并增加陪伴时间。案件调解结案后,栖霞法院进行了回访,了解调解后的履行情况及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并给予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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