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照顾孙女6年起诉儿子儿媳还钱 亲情与义务的界限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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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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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亲忙于生计,无暇亲自抚养孩子,这时祖辈基于亲情的纽带,往往会伸出援手,参与育儿工作,这并不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吴天和刘晓夫妇在女儿小欣出生后不久便外出务工,将小欣托付给了吴天的母亲吴桂花照料。尽管后来夫妻俩返回家乡,小欣还是主要与祖母一同生活。随着年岁的增长,吴桂花感到难以继续负担孙女的生活费用,遂向吴天夫妇提出偿还这些年抚养小欣的开销。对此,吴天和刘晓表示异议,他们声称自己在外工作期间一直承担小欣的费用,并时常回家探视,认为吴桂花只是代为照管,所谓垫付抚养费并不属实。最终,这一争议导致吴桂花向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儿媳偿还抚养费用。法院审理后,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认定此案件属于无因管理纠纷,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责任,而祖父母并无此法定义务。吴桂花在儿子儿媳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代为抚养,构成无因管理,有权索回为此产生的合理费用。据此,法院判决吴天和刘晓需向吴桂花支付六年来的抚养费总计108000元。法官在评论中指出,祖辈参与抚养孙辈是基于深厚的情感,而非法律上的要求。这种代际间的帮助减轻了年轻父母的压力,促进了家庭和谐,但同时也提醒成年子女应感激老人的付出,不应视为理所当然,而应通过增进沟通和理解,共同维护一个充满爱与尊重的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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