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作案时用年幼女儿当拐卖幌子 人性沦丧的拐卖黑幕

admin 阅读:84 2024-10-11 16:08:19 评论:0
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于10月11日上午10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重审一审开庭,这是余华英第二次在该法院受审。此前,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认定余华英犯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随后于同年11月28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阶段。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指出原审判决遗漏了余华英的其他拐卖儿童罪行,且部分事实认定不清,因此决定发回重审,以便彻底查清余华英的所有犯罪事实。据透露,遗漏的罪行涉及被拐儿童人数从11人增加至17人。余华英的犯罪历程在庭审中被详尽揭露,令人震惊的是,她贩卖的第一个孩子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1992年,在丈夫因盗窃被捕后,余华英与龚显良同居,并生育一子。面对经济压力,二人决定通过中间人将孩子送往河北邯郸,换取了五千元报酬,从此踏上了长达十年的拐卖儿童之路。从1993年至2003年间,余华英与龚显良、王加文等人在全国多地频繁作案,通过租房融入当地社区,寻找并诱拐儿童。余华英甚至利用自己女儿降低目标家庭的警惕,其手段之残忍和预谋之深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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