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师打破头骨女孩可以上学了 受伤女孩重返校园
admin
阅读:141
2024-10-31 14:05:41
评论:0
2023年9月,长沙一名9岁女孩被老师用三角尺砸破头骨,构成重伤二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年8月,该案一审开庭,被告三次翻供,法院未当庭宣判。10月30日,受伤女孩刘某某的母亲公开回应,称女儿终于可以在10月31日重返校园,她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此前报道显示,刘某某曾在3月返回校园上学,但由于伤口反复感染和排异反应明显,经常头疼难受,上几天学就得回家休息。此外,她还出现了记忆力减退、易怒和严重失眠等症状,并在去年11月被诊断出重度焦虑症状。刘某某的母亲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孩子在过去一年里承受了巨大的痛苦,现在能够重新回到学校让她既激动又忐忑,希望孩子以后每一天都能健康平安。她也表达了对法律公正裁决的信任。据岳麓区公安局通告,2023年9月6日,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事发后,长沙岳麓区教育局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了停职处理。2023年12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宋某明系该校在编教师,负责四年级2003班的课后服务。事发当天,由于学生吵闹,宋某明试图维持秩序,但未能成功。他将讲台上的桌子掀翻以震慑学生,随后折断教室内的一把白色硬塑料三角尺并用力砸向前方,不幸击中了玩娃娃玩具的同学前桌刘某某的额头,导致其当场流血不止。刘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今年8月16日,此案一审开庭。庭审中,被告多次表示悔罪,但不认可此前公安机关的指证内容,推翻了之前的三次供述。刘某某的父母表示不接受任何调解,要求严惩被告。经过长达8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或另行开庭审理。
本文 htmlit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m.0517w.org/news/31192.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